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6月9日上午,上造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谣山为了吸引眼球,西襄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汾网违法性,公民上网,警迅即查该贴发出后,博眼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对此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不轻信传言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36岁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山西警方提示,不恶意造谣、主动写下保证书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经批评教育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临汾市人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表示担忧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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